咸阳一村干部贷款替村交税 数万欠款算在个人头上
17年前,因要完成村上给镇上交税的任务,时任兴平市南位镇张马村党支部书记张云州贷款3.75万元用于交税。然而17年过去了,这件事却让他背上数万元债务。66岁的张云州觉得很委屈:“给村上办事,为啥让我背了一身债。”
为完成交税等任务
贷款37500元
1999年底,镇上下达了农特税、秋粮差价任务等3万余元。当时,张马村各种账目未厘清,村上实际负责人张云州为尽快完成任务,无奈向村民张某提出,以张某的40000元银行存款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37500元,三年后到期时归还本金。拿到钱以后,张云州将钱拿到村委会,村上会计给他打了收条后,将钱交到镇上。
2000年,张云州因病辞去支部书记一职,但他仍通过村委会给银行还钱。按约定,每年需向银行支付大约4800元利息。还了两年钱,村上就拿不出钱了,张云州说,他当时找到镇上,干部给他支招说,可以先预收2002年的农特税,让他先用这部分钱还钱。
2001年底,村上预收了2002年的28000元农特税后,连同当年的各项费用共计8.1万余元交到了镇政府。事后,张云州便可以去镇政府要回那28000元,先用还贷。
预收下年的农特税
却被镇上“挪用”
然而,让张云州没想到的是,他去镇上要钱时,却被告知,钱已经被用作给职工干部发工资了。而随着2003年免收农特税以后,村上没了收入,张云州就再也无力偿还前面欠银行的钱和利息。
张马村现任党支部书记崔联系是当年选举后和张云州搭班的村委会主任。25日,他证实了张云州当年贷款37500元给镇上交一事。
“农特税免收后,村上没有经济来源这也是实情。”崔联系说,从那以后,尽管银行多次催款,村上也始终没能还上钱。
2006年5月,张云州得知,给他作担保的张某的40000元被银行解付。也就是说,根据贷款协议,张云州还不上钱,张某的40000元被抵做利息和本金偿还给了银行。
张云州认为,正是那28000元被挪用导致张某的40000元被银行解付。虽然现在他不欠银行钱,但张某的40000元存款又确实被银行划走了。
张云州说他这些年来多次向镇上、市上反映,直到2010年,兴平市主要领导批示后,解决了30000元。还剩余1万元和十多年来产生的利息,少说也有六七万元,成为他心中的一个疙瘩,“给村上办事,却让我背了一身债。”张云州委屈地说。
南位镇政府:
将和村上共同解决此事
25日下午,兴平市南位镇政府一名鲁姓负责人称,张云州贷款给镇上交的部分钱是农村社会化征管税收,当时的政策是有钱的就交钱,没钱的村上先行垫资,因此便出现贷款交钱的事情。
“我们给张云州算了一笔账,按照40000元在银行的存款利息,以及还清3万元后剩余的钱产生的利息一共就是不到5万元。”该负责人称,张云州所说的六七万元,是按贷款利率算的,所以并不准确。
对于,张云州所说的镇政府导致其背了一身债的说法。该负责人称,考虑到村上的实际情况,他们已初步和张马村达成协议,即由村上和镇上分别筹措资金,力争三年内把钱连本代利还清。记者 杨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