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片区内入学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每年帮助3500名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2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将符合条件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纳入低保范围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健全残疾人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一户多残、失能残疾人和无稳定就业残疾人家庭的贫困监测预警,对于返贫和新致贫残疾人及时给予帮扶。
每年扶持至少1500名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手工业加工等,每人每年给予一定补贴。
为16-59周岁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年度托养照护服务不低于4000人次。落实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地区兴建集中照护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
扶持一批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助残基地,帮扶困难残疾人就近就便发展设施农业、庭院经济和其他生产经营项目,稳定增加家庭收入。
各区(县)确保有一所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机构
加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建档、签约工作机制,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
各区(县)确保有一所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机构,健全完善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管理政策,强化管理,促进机构规范化建设。
继续推进西安市精神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
每年帮助3500名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
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和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对超过单位职工总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每年至少扶持10家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
对残疾人职工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在25%(含25%)以上,且残疾人职工在30人(含3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给予资金扶持。每年至少扶持3家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
对符合条件为残疾人创业孵化提供场地、创业培训、创业实训、项目开发等多项服务和创业指导的经济实体,给予资金扶持。每年至少扶持2家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
每年帮助3500名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接受培训的残疾人掌握1-2门实用技术,提升残疾人技能水平,增强残疾人就业能力,实现较为稳定的就业创业。
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
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水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对困难残疾人学生或困难残疾人子女读中专、大专和本科的,分别给予相应的资助。
依托现有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在有条件的特教学校开设盲生高中部、聋生高中部。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职业院校联合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改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进一步提高对困难家庭中的残疾儿童少年及残疾人子女的资助标准,扩大资助范围至学前教育、普通高中。
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积极开展残疾人免费远程教育招生工作。
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自闭症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到2025年,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曲江新区各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设置随班就读区域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师范类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推动特殊教育教师的定向培养。鼓励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
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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