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日陕西省省政府集中答复7条网民留言

02.09.2015  18:58
 

  一、安康公交31路32路价格不合理请领导了解关注 留言原文:2015-05-30 22:43

  安康市区新开的31路,32路价格定价不合理,完全没有体现公交惠民的方针,全程价位高达6元,而安康市汉阴县的新开公交全程最高价位2元,距离接近,价格差距很大,请领导关注了解下老百姓的公交出行

   承办单位:安康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安康市政府核查。

  经查,31路公交经市物价部门核定全程票价5元,实际执行票价4元。32路公交在试运行期间因乘客少、票价高而撤销。目前,31路公交正计划安装刷卡系统,刷卡后全程票价为3.2元,区间票价也按规定优惠比例执行。

   二、商郧路何时修 留言原文:2015-06-03 09:54

  商南县商郧路从2004年铺油改造至今已经有10多年了,这中间可以说很少进行有效养护和维修,从三角池到青山之间道路破烂不堪,到处都是坑坑洼洼,通行非常困难,恳请领导再走一次群众路线,给当地群众修一条出行路,让群众有路可走。谢谢

   承办单位:商洛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商洛市政府核查。

  目前,商郧公路改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已完成,计划今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月建成。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改善通行条件,满足群众安全出行。

  三、312国道蓝小二级公路水陆庵收费站是否合法?留言原文:2015-06-06 22:00

  蓝小路水陆庵处收费站是二级公路收费站,在修建312国道蓝小路时将蓝桥镇唯一一条通往县城的乡村道路毁坏,致使蓝桥镇群众出行必通过蓝小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取消对象。但多年来不管路程远近小车均20元/次收取过路费,不但给蓝桥镇13个行政村53个村民小组群出行造成不便,而且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地方旅游产业及农家乐的键康发展。为此蓝桥镇干部群众、人大代表多次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均无结果。现恳请领导体恤蓝桥百姓,协调有关部门给蓝桥群众像收费站所在村民一样的待遇--免除蓝桥镇群众的车辆通行费。

   承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省交通运输厅核查。

  蓝小二级公路属经营性收费公路,不在取消收费范围。考虑到周边村镇群众的通行需求,此前对周边村镇居民车辆及通村客运车辆,在自愿前提下实行定额包缴,有效降低了群众的出行费用。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省交通部门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蓝桥镇各单位及所属各村七座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

   四、蓝小二级公路12公里天价收费 留言原文:2015-06-07 16:43

  给娄勤俭省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娄省长:我是蓝田县蓝桥镇的一个农民,现外务工,今天,我代表蓝田县蓝桥镇2.4万农民群众向您跪求,求您关注一下位于蓝田县境内的蓝小二级路,12公里竟然收费高达20元,大车40元。蓝桥镇位于蓝田县东南秦岭深处,当地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异常落后,属于革命老区,六十年代初当地公社书记薛重彦带领全乡人民开山炸石,劈山修路,在乱石丛中修通了一条出山路,很多长辈为修这条路,塌死在了这条峡谷中。1999年312国道从我镇通车,原来的老路由于新修路占用再也无法使用。从此,蓝桥镇最贫困的2万多父老乡亲们便踏上了全国最贵的二级公路上,12公里二级路收费却高达20元,西蓝高速22公里收费仅为10元,收费单位为陕西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二级公路不允许收费的情况下,该收费站收取天价费用,极大地限制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群众建房运12公里的沙石水泥,仅过路费就达80元,当地有国家级森林公园王顺山,但由于收费站的天价收费,旅游业和农家乐始终发展不起来,群众意见很大,有些群众说:省政府修的二级公路我们走不起,把我们自己修的路省政府给我们修复原状,我们走我们自己修的路。和我同龄的许多年轻人,看到沿山农家乐发展很好,也想回家发展农家乐,进行回家创业,但因为我们有一条“天下最贵的回家路”,却回不去自已最爱的那个小山村,尊敬的娄省长,我们想回家,您能否帮我们“修通那条回家的路”?让家乡不再遥远!!!!蓝桥镇2.4万革命老区人民期待您的回复!!

  承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省交通运输厅核查。

  蓝小二级公路属经营性收费公路,不在取消收费范围。考虑到周边村镇群众的通行需求,此前对周边村镇居民车辆及通村客运车辆,在自愿前提下实行定额包缴,有效降低了群众的出行费用。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省交通部门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蓝桥镇各单位及所属各村七座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

   五、当兵的有抚费得有个说法 留言原文:2015-06-08 08:41

  省长先生你好:我是咸阳市武功县河道乡退伍军人。98年参军到湖北。退伍都10多年了,政府到现在把我的优抚费用没有给我家人。到民政局问了几次都推脱无果。如果政策上没有这个事,我们也不会麻烦政府。求个说法

   承办单位:咸阳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咸阳市政府核查。

  2003年实行粮食税费改革后,武功县明确退伍军人优待金由所在乡镇纳入税费收入解决。因河道社区(原河道乡)部分群众拖欠税费较多,造成退伍义务兵优待金未能按时发放。对此河道社区已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分期分批解决这一问题。

   六、临潼区2011年振兴计划奖励金至今未发放 留言原文:2015-06-10 18:18

  我是临潼区2011年招录振兴计划工作人员,2011年参加工作以来,为了陕西农村变得更好,我们满怀热情投入农村基层工作,我们勤勤恳恳工作,尽心尽力,奉献青春,众所周知,基层工作很辛苦,条件艰苦,作为家中的顶梁柱,生活压力也很大。但是!!!关于当初招录公告承诺的振兴计划奖励金至今未享受到,我们也询问过县级部门多次,而他们只说会给发放,却一拖再拖,目前为止还尚未见到一分钱。我们这一批人都感到很心酸,希望上级部门能够重视此事,尽快予以解决,敬候佳音!!!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

  经查,你反映的问题属实。最近,临潼区人社部门已按规定将振兴计划相关年度奖励金发放到位。

   七、关于农村征地补偿 留言原文:2015-06-11 22:49

  娄省长,你好,我是蒲城县平路庙乡的一位村民,我们村最近在征收农业用地,具体用于什么我还不太清楚,请您能在百忙之中给说下这个征地的方案和补偿标准怎么算的!谢谢您!

   承办单位:渭南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渭南市政府核查。

  你村征地主要用于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78万吨烯烃等项目建设,征地方案充分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后研究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为2.3万元/亩。(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责任编辑:殷誉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