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为提高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有效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柞水县按照家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规范化建设的相关标准,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柞水县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制度》、《柞水县地质灾害巡查核查制度》、《柞水县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制度》等12项制度,做到防治有规划、工作有计划、年度有方案、灾害点有预案。同时,结合县情实际,编制《柞水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手册》。
二是建强机构。成立了由县长任第一组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柞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国土局设置地质环境股和地质环境监测站,承办日常业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在各镇(办)设立了办公室,实现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到位”。
三是保障经费。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按照年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全面落实中、省、市级财政安排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配套资金,及时兑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的补贴和成功预报人员的奖励。
四是全面监测。将全县10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监测体系,逐隐患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制定避险预案,并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在22处重大隐患点安装专业监测预警设备,定期对专业监测点的监测记录进行综合分析整理,编制监测报告。
五是及时预警。建立了县国土、气象、水务等部门预报预警会商制度,根据气象情况适时会商,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通知等形式向社会、各级防灾责任人和隐患点监测人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六是科学评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对城镇、村庄、集中安置点等规划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全面规范建设工程和农村居民建房选址评估工作,落实防治措施。
七是安全避让。落实全县10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险场所,通过演练、宣传等形式,让群众熟悉撤离路线,知晓避险场所,确保接到撤离预警信息后群众能及时、安全撤离到应急避险场所,并得到妥善安置。
八是全面宣传。在汛前、汛中、汛后三个阶段,开展针对性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政策宣传、临灾避险知识普及、防治技术培训,确保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知晓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方法、隐患点监测时间和次数,隐患点监测人员掌握识别地灾发生前兆、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指导防治和应急处置等知识。
九是强化演练。在主汛期,县上组织开展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各镇(办)组织开展威胁人数在30人以上的镇(办)级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同时,各村(社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威胁人数3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
十是确保效果。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核查,建立了柞水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并向社会公布;编制了《柞水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柞水县地质灾害隐患避灾搬迁和治理计划》,通过避灾搬迁和工程治理每年消除隐患点2—3处,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技能全面提升。(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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