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创新脱贫攻坚一票否决机制
10.08.2016 01:34
本文来源: 陕西新闻
7月26日,柞水县召开脱贫攻坚半年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情况,对半年考核位居第一名的镇办和位居驻村工作队第一名的单位分别授予“流动红旗”,对半年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镇办和驻村工作队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实施黄牌警告,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这是该县依据《柞水县脱贫攻坚工作若干规定》要求,对各镇办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结果进行的首次运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脱贫工作长效机制,强化举措,聚力攻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县2016年21个村全部摘帽、8900人稳定脱贫及2018年在全市率先脱贫摘帽目标顺利实现,柞水县结合实际,及时出台了《柞水县脱贫攻坚工作若干规定》,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创新了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考核机制和一票否决机制。将全县脱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包抓县级领导、县委及县政府督查室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间断进行督查,采取“一周一检查、一月一督查通报、一季一观摩排名授红旗、半年一分析挂黄牌、全年一综合考核一票否决”的督查考核机制,对各包抓县级领导、各镇(办)党政一把手、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扶责任人、各村(社区)支书、主任、第一书记抓脱贫攻坚工作全面督查考核,实行脱贫攻坚“一票否决”,对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和个人采取责任倒查机制,同步实施责任追究。各包镇(办)工作组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每月对驻村工作队在岗情况进行1-2次明察暗访,对每次督查暗访情况在全县通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每月对各镇(办)及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将督查结果在全县排名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通讯员 侯卫峰 申森 记者段彬)
本文来源: 陕西新闻
10.08.2016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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