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

26.12.2014  09:11
 

  近年来,柞水县认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保基本”的“兜底”功能,加强城乡低保与其他救助、救济制度有效衔接,2014年足额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孤儿、高龄老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县级配套资金2558.35万元。大力提高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能力。

  今年共保障城乡低保户12110户18070人,发放低保金2733.21万元。累计医疗救助1254人、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及临时救助款490.8万元,为85名孤儿发放保障金80万元、为5906名成人残疾人及残疾儿童发放生活补贴资金315.85万元、为9390名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保健金695.73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八大员”资金2604.5万元,22350人受益。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5200元/人年、分散供养达到4700元/人年,为1901名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金970万元。严格执行“五保”供养新标准,敬老院床位利用率达到80%以上,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吴学勤 谢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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