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南县出台《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规范森林防火工作

07.11.2014  18:25

  近日,陕西商南县政府办印发了《森林防火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职能部门在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灾后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并细化了奖惩措施,对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夯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办法》明确,在继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包抓森林防火工作制度,明确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以及镇政府、镇林业站、村委会、村民小组、护林员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个人)的工作职责,同时对森林高火险期(戒严期)的各项措施落实作了具体规定,以责任落实促进工作开展,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县财政每年拿出50万元作为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并随财力增长逐年增加。每年3月和11月定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编  辑:周媛      来  源:商洛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