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榆林市司法行政工作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服务全市大局,建设法治榆林”为主线,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抓好法律扶贫、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行政信息化重点工作。
加快推进法治榆林建设,持续开展“法润三秦行动”,抓住“七五”普法这项战略性工作,让法治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把法制宣传教育和解决群众身边法律问题结合起来,努力使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组织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好公民”评选活动和“宪法在我心中”系列活动,深耕普法文化沃土。
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管理协调枢纽,重点打造乡镇(街道)一线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全力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目标。
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由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退休干部,特别是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实习律师、大学生志愿者等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宣传、法律体检,参与人民调解,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完善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紧密协作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场所标准化、工作信息化建设,建成1至2个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县。推进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中、省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要求,确保社区矫正每个环节都达到依法、规范。推进帮扶社会化,统筹利用城乡社区、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资源,调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性,引导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加强社区矫正小组建设,确保一人一组,做到精准帮扶。推进社区矫正督查常态化,继续会同检察机关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社区矫正执法督导检查,争取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全面实施刑满释放重点人员三级衔接机制,确保刑满释放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