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榆林市地税局稽查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辅导式”自查,动员纳税人自查税收风险,通过对辖区陕煤化工集团公司、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3户企业进行自查,入库收入9500万元。
企业自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确定检查辅导对象,综合近年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申报纳税情况,认真分析各项数据指标,确定对辖区3户重点税源企业开展辅导自查。二是强化自查辅导,对3大集团自查涉及税种、涉税疑点类型提示、涉税问题政策依据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政策解读和纳税辅导,同时积极督促纳税人做好自查税款入库工作,明确自查税款入库的截止时间、自查税款入库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做好分工协作和后勤保障。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稽查干部业务水平,协助指导企业做好自查,督促企业自行补缴税款,最大限度规避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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