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与榆林市政府座谈共商加快推进榆林大泉黄河引水工程建设

14.10.2015  09:51
         
              10月13日,省水利厅与榆林市政府在省水利厅机关举行座谈会,听取榆林大泉黄河引水工程设计工作汇报,深入座谈讨论,进一步统一认识,共商加快推进大泉黄河引水工程建设大计,力争早日建成发挥效益,保障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榆林市市长尉俊东、省水利厅副厅长管黎宏、榆林市副市长王长安、省水利厅总工王建杰参加会议并分别讲话。

          座谈会上,省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就榆林大泉黄河引水工程中榆林市水资源总体配置规划、水权置换、工程项目法人机构组建、水价预算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

          榆林大泉黄河引水工程由取水枢纽、沉沙调蓄池两座、167KM输水线路以及七级加压泵站四部分组成。工程建成后将为榆林能源化工基地供水,解决其资源性缺水问题;向工程沿线重要城市、县城、工业园区供水,缓解城市与工业发展、生态用水矛盾,为能源基地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供水保障。工程总投资209.2亿元,施工总工期初定为58个月。

          管黎宏指出,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榆林市加快黄河引水工程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下一步省市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论证,推进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全力推进榆林黄河引水工程建设。二要全面论证、科学制定引黄工程总体布局,榆林市政府应统一各部门、各县区和各园区的思想认识,坚持水资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配置,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统筹确定引黄工程总体布局。三要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大泉引黄工程的引水规模。补充引水规模论证专题报告,特别是要对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黄河干流分水指标等因素给予充分考虑。四要统筹安排、科学制定各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时序,切实保障能源化工基地近期和远期的用水需求。五要周密考虑、妥善安排应急引黄工程建设。强调应省市携手,改革创新,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力争早日把榆林黄河引水工程建成发挥效益,保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省水利厅相关处室和省水电设计院、榆林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府谷县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