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政府法制办举行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听证会

06.09.2015  18:12

8月27日上午,榆林市政府法制办受市政府委托就一起当事人不服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交警支队、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印发的《关于规范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3〕87号)申请异议审查案件,公开举行了听证会。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分管负责人主持,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工作人员参加听证和记录。申请人榆林市天韵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被申请人市商务局、交警支队、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相关委托代理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专门邀请了两位市人大代表也是市政府依法行政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全程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首先申请人陈述了提起异议审查的事实和理由,后作为被申请人的四个部门分别陈述了联合印发该规范性文件的依据和理由,最后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了充分辩论。听证会的召开,为进一步核实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背景、意义和实施情况,并对依法公正作出异议审查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榆林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先后制定了《榆林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榆林市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程序规定》等文件制定审查机制,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提高了全市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榆林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