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榆林市纪委监委9月30日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原副局长闫开权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4月,闫开权参加在广西南宁举办的“食品药品舆论引导和媒体应对业务能力建设”培训班后,没有按照审批路线返回榆林,而是借五一假期绕道云南昆明、大理、丽江等地旅游。2021年5月,闫开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榆林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主任孙海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12月,经孙海峰审批同意,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以购买防寒服和领取伙食补助的名义向该单位勘察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968万元。2021年6月,孙海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榆林市清涧县司法局原局长白建林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6年至2017年,时任清涧县畜牧局局长白建林,以加班和交通补助等名义,违规给畜牧局职工发放津补贴34889元。2021年3月,白建林任清涧县司法局局长期间,违规驾驶司法局制式警车办理个人私事。白建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白建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榆林市榆阳区驼峰路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李世禄、原主任谢平违规决策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018年,时任党工委书记李世禄、主任谢平未召开党工委会议,也未进行调研论证,便组织实施金阳社区服务站建设和望湖路扩建工程,并预付部分工程款,因施工地点离市政规划道路红线太近而无法施工,导致工程无法实施。李世禄、谢平二人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乱拍板、乱决策,盲目实施工程项目,属于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1年6月,李世禄、谢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黄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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