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首战告捷

04.05.2016  22:12
 

  5月1日零时,榆林市首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在永昌国际大酒店成功开出,这份票号为NO.18871582、金额为281.3元、税额为16.87元的增值税发票,标志着市国税局全面推出营改增试点工作打响了第一枪。

  5月1日上午9时,榆林市首张委托代征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榆阳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顺利开出,这是榆林市第一张由地税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实现委托地税部门代开发票的无缝对接。

  榆林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春临,省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谦英当晚见证榆林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实施的历史时刻。

  为确保榆林市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榆林市国税局“挂图作战”,精心制作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组成7个专项工作组,确定80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员投入、倒排工期、加班加点、昼夜奋战,以最快的节奏、最高的质量、最好的服务,全面完成税源交接、试点纳税人确认、税种登记、票种核定、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安装调试、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培训、防伪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一般纳税人登记以及优惠政策备案等各项准备工作。

  经统计,全市共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25户,票种核定2550户,领取增值税发票1850户次,签订三方协议1002户,培训营改增纳税人12126户,发售发票6万余份,顺利完成营改增纳税人的管户交接工作。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