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法院执行再出“利剑”

08.12.2015  16:50
        陕西法院网讯    12月6日,榆阳区法院再次采取集中执行行动,对28件民间借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进行突击上门找寻。此次行动共执行回现金30余万元,司法拘留6人,22件案件达成了和解协议。

        12月初的陕北地区已经进入严寒季节,气温达到了零下10度左右,为了能顺利找到被执行人,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特意安排在星期天。早上7点多,当大多数人还在温暖的被窝中,享受周末带来的轻松时,参与此次执行活动的50余名法官干警已经整装待发。“所有人员立即上车,出发!”随着负责指挥此次行动的执行局局长刘德贵的一声令下,3个执行组立即按照计划分头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点,并将找寻到的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对经作调解工作仍不履行判决内容的部分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

        杜女士在2年前借给朋友高某12.4万元,多次催要无果后选择了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经榆阳区法院判决生效后,高某却不主动履行判决内容,无奈,杜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经执行法官作调解工作,高某承诺在期限内兑现所欠借款,但到期后仍一直拖延。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人员将高某带回法院,通过耐心地作工作,告知拒不履行判决内容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高某当场兑现了4万元现金,并答应剩余款在一定期限内兑现。

        今年以来,为了努力克服案多人少,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等多重困难,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榆阳区法院多措并举,充分运用司法拘留、查封、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各项执行措施,并采取集中执行和分散执行相结合的方式,每半月统一进行一次大执行,集中处置一批房屋、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形成执行威慑,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