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全面清理厅发业务类文件

11.01.2016  19:22

  为保持法规政策的权威与统一,去年3月以来,山东省民政厅开始对2012年1月1日前,由省民政厅发布或以省民政厅为主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未做过废止处理的民政业务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历时8个月,目前清理工作全面完成。

  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严格遵循清理自查、集中审核、文件处理、“三统一”及备案的程序,对废止文件认真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43件,其中,保留58件、废止85件。通过清理,山东省民政厅进一步摸清了全省民政法规政策的“家底”,为加快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