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将结婚证办成离婚证 女子将错就错嫁他人

30.07.2015  10:47

  42岁的宜宾高县人钟福培刑满释放回家后,发现自己的合法妻子陈某竟然变成了别人的合法妻子,而他持有的结婚证和陈某现任丈夫持有的结婚证,都是民政局颁发的。

  7月28日,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经办人李定红承认,自己误将陈某的结婚证信息打印在了离婚证上,而陈某将错就错拿此证另和他人结婚。

  目前,高县民政局已将李定红停职,并报告县纪委。钟福培则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妻子犯重婚罪。

   离奇遭遇

  出狱发现自己“被离婚” 妻子已和他人结婚,还生了孩子

  钟福培想不明白,自己在监狱服刑,既没有收到妻子的离婚协议,也没有收到法院判决书。在自己毫不知情下,老婆怎么就变成了别人的老婆?

  42岁的钟福培是高县双河乡千秋村农民,幼年丧父,没念过书。2011年12月11日。他因抢劫被抓,后被判刑三年六个月。今年6月18日刑满释放后,钟福培补办户口,发现妻子陈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户口从自己家迁走,而且已和他“离婚”。钟福培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得知陈某已和李某登记结婚,并生育了小孩。而陈某在和李某登记结婚时,居然提供了由同一婚姻登记机关核发的离婚证。

  钟福培想不明白,自己在监狱服刑,既没有收到妻子的离婚协议,也没有收到法院判决书。在自己毫不知情下,老婆怎么就变成了别人的老婆?根据钟福培出示的结婚证,他和陈某于2010年7月22日在高县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此后陈某的户口从云南镇雄县皮坡村民小组迁至高县双河千秋村钟福培家。

  据钟福培介绍,他和陈某是在外地打工时认识的,陈某比他年轻13岁。刚结婚时,两口子关系很好,很快就有了孩子。钟福培平时在工地干活,挣钱不多。而陈某为了带孩子,没有上班。一家三口人的开支越来越紧张。后来,钟福培铤而走险,抢劫被抓。

  钟福培的四哥钟福余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钟福培被抓不久,陈某就将孩子送回老家,由其70多岁的奶奶带。2013年,陈某曾多次致电钟福余,想拿钟福培的户口簿去办离婚,但钟福余始终未答应。因此,数年来钟福培的户口簿一直保留在钟福余手中。

  钟福培刑满回家后,发现老婆不见了,气愤的他质疑高县婚姻登记机关违法开具了离婚证,又违法为陈某、李某办理了结婚证。因此,他通过网络、市民热线等,要求高县民政局给个说法。

  7月27日,钟福培向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陈某犯有重婚罪。

   怎么回事?

  妻子补办结婚证

  民政局经办人把结婚证错拿成离婚证

  “我核实了她的相关情况后,就按照程序给她补办结婚证。当时离婚证和结婚证放得很近,颜色又像,一不注意就把空白结婚证错拿成空白的离婚证。”民政局经办人称。

  据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经办人李定红回忆,2014年2月中旬,陈某带着身份证和云南户口簿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她说丈夫因抢劫坐牢,过不下去了,需要重新补办结婚证用来起诉离婚。我核实了她的相关情况后,就按照程序给她补办结婚证。当时离婚证和结婚证放得很近,颜色又像,一不注意就把空白结婚证错拿成空白的离婚证,并打印上2010年陈某与钟福培的结婚信息。”李定红说,她打在离婚证上的,是陈某和钟福培的结婚信息,然后贴上了陈某提供的并排照,并盖钢印。陈某持证离开,并无异议。

  大概10来天后,2014年2月24日,陈某与高县庆岭乡人李某来登记结婚。陈某提供云南省镇雄县户口簿,登记日期为2010年,婚姻状况为未婚,身份证上的信息也显示为云南省。李定红在录入陈某的信息时,发现她与钟福培没有离婚,于是提出异议。陈某说已离婚,她有离婚证。李红定未细看,要求陈某复印离婚证留底。

  “我确认了他们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两人在婚姻登记处填写的《结婚申请申明书》和《婚姻登记声明书》上均填写的是未婚,在核查他们提交的资料符合相关规定后,我就为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李定红说,由于离婚证不是结婚时的必要证件,所以在审核的时候就没有仔细检查。

  李定红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她是在钟福培找到民政局后,才知道自己把证件给陈某办错了。李定红说:“据我事后了解,陈某手上拥有2008、2010、2011年三个户口证明和云南镇雄县、四川高县两个身份证,分别是陈某结婚前在云南和结婚后在四川宜宾的证件。其中2010年的户籍证明,是在陈某将户口迁到高县双河乡之前在云南镇雄补办的,所以上面显示未婚。

  李定红说,发现证件办错后她多次与陈某的现任丈夫李某联系,告知他们的婚姻属无效婚姻,希望他们到民政局撤销,并告知陈某涉嫌重婚。但是两人说已外出打工,一直没有回来。

   如何收场?

  妻子准备回宜宾解决此事

  现任丈夫称她离婚和再婚都合法

  陈某现任老公李某称,陈某身体不好,将在医院检查后确保身体无误就会启程回到宜宾,专门解决这个问题。他认为,陈某因不堪忍受钟福培的家暴而离婚,其离婚和再婚都是合法的

  陈某现任老公李某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两人目前在浙江一边打工,一边照顾九个月大的孩子。由于陈某身体不好,将在医院检查后,确保身体无误就会启程回到宜宾,专门解决这个问题。李某认为,陈某因不堪忍受钟福培的家暴而离婚,其离婚和再婚都是合法的。

  据李某介绍,她和陈某是在打工时认识的,当时陈某还没有离婚,两人一开始也没有深交。后来得知陈某离了婚,才正式和她交往然后结婚。当记者提出想和陈某沟通时,李某以陈某现在身体有病,耳朵听力不好,嗓子也因遭钟福培殴打说不清话为由拒绝。

  李某告诉记者:“钟福培以前经常和陈某吵架,动不动就打她,还把他们以前租住的出租屋门都打烂了,还用刀威胁过她和她母亲。后来,钟福培又因抢劫被判刑,陈某才决心要和他离婚。

  李某认为自己和妻子结婚的相关资料都提供给了民政局,并通过审核后办理,合理合法。李某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陈某持有高县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因此他才和陈某结婚。至于离婚证上记载的是结婚信息还是离婚信息,李某称自己此前没见过离婚证,不知道。

   部门回应

  高县民政局:确系经办人工作不严谨已将其停职

  高县民政局副局长王庸远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只要不是被暴力胁迫的婚姻,民政局就没有权利撤销。目前唯一办法是陈某和李某通过法院先解除双方的无效婚姻,陈某若坚持与钟福培离婚,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法解除婚姻关系,再结婚。

  王庸远表示,此事确因窗口经办人工作不严谨造成。同时,也有一些客观因素,高县有53万人口,按民政部规定,婚姻登记窗口应配6个人,但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只有2个人。“2个人干6个人的事情,忙中出错也是原因。

  王庸远说,接下来民政局将主动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早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针对钟福培个人,将根据村、乡调查上报的实际情况,协调对钟福培予以帮扶救助,并向其提供法律援助。目前,高县民政局已对经办人李定红作停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上报高县纪委,提请对经办人员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