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关于举办201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论文和调研报告评审表彰活动的通知

30.10.2014  11:55

   陕民办发〔2014〕103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民政局,神木县民政局、府谷县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省老龄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研讨民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与创新,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年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通知》(陕民办发〔2014〕25号)要求,省厅拟举办2014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评审表彰活动。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厅委托课题研究报告报送要求

  年初,省厅给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延安市、汉中市民政局等6个地市分别设立了委托课题,上述6个地市要按照年初的委托课题协议,按时保质完成课题任务,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一般为总报告形式。同时,再提交与课题相关的政策建议报告(3000字以内),若有专题调研报告、重大问题研究分报告、相关研究资料等分报告,原则上每篇不超过5千字。课题研究报告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给予结题,成果好的评为优等,同时每个课题给予1.5万元经费资助。未按照保质完成课题任务的,不给予经费资助,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关于一般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论文和调研报告的报送

  (一)所报送的必须是2013年以来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要做到立意新、证据实、逻辑严。论文相关要求可参考省厅年初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通知》(陕民办发〔2014〕25号)。

  (二)各市(区)报送的成果,必须是经市(区)民政部门评审或筛选的论文或报告,每个市(区)至少上报15至20篇论文。厅直各单位报送的研究成果,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定签字,确保报送的质量和水平。

  (三)厅领导和厅机关各处室要按年初课题计划,一并将调研报告报政策法规处。

  (四)研究成果报送格式及方法。

  1.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论文和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

  2.报告的编排格式:题目为宋体三号居中;文内标题及正文为宋体四号;文字间距为固定值25磅;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宋体五号附于文后。

  3.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请各市(区)、各单位于2014年11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注明参评论文)两种方式将研究成果寄发至陕西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钟万春,联系电话:029-8729164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新城大院民政厅政策法规处,邮编:710006)

  (五)研究成果的形成及运用。

  1.省厅组织评审。拟评选出获奖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组织奖,并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

  2.获奖论文在陕西省民政厅网站公布,择优在《陕西民政》发表,编辑出版陕西民政政策理研究论文集。

   陕西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