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政聚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08.08.2018  11:26

  今年以来,陕西省民政厅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7〕193号)为抓手,聚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系列政策,推进农村养老工作质量提升。

   出台关爱服务政策,明确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九部委《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2018年6月12日,省民政厅联合省人社厅、司法厅、卫计委等9个部门印发了《陕西省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的意见》,明确了我省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目标和工作任务;

  强化家庭和子女在赡养、扶养留守老年人中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在维护留守老年人权益中的基本职责;充分发挥老年人组织、村民互助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 为进一步强化省级部门间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推动我省农村养老关爱服务工作,建立了由民政厅牵头的农村养老关爱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政策扶持、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强化部门沟通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督促指导跟踪落实。

  积极研究我省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合力推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全省农村养老事业快速发展。

   召开现场推进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8年6月28日,在韩城市召开全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暨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化管理现场推进会。会议就加快构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摸底排查,创新关爱服务方式,厘清工作责任,综合施策抓服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围绕坚持问题导向,规范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

  参观了韩城市金城办范村、西庄镇柳村和杨村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化建设和运行,推广了韩城市“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广、福利园区标准高、关爱服务机制新”的农村养老工作经验。

 

   建立信息台帐,实施精准服务。 2018年7月10日,省民政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帐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陕民办发〔2018〕39号),对各级建立农村养老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进行明确,指导县、镇两级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对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进行安排部署。

  由乡镇政府为每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建立信息卡,准确掌握辖区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