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筑法律城墙 保水秀山清——陕西“十二五”水法规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11.01.2016  09:52
          “十二五”期间,陕西围绕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年年出实招,及时启动了一批水利行业重点领域的立法制定工作,出台地方性法规3部,省政府规章3部,水法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依法治水工作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和推进。五年来,陕西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强化依法治水工作,水利发展活力显著增强,省水利厅先后被省人大评为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先进单位,被水利部和陕西省政府授予“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2012年11月,陕西省人大颁布了《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流域综合管理法规,标志着渭河流域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2012年,陕西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
  
          2013年,陕西省人大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
  
          2015年3月18日,陕西省政府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这是陕西出台的第一部关于抗旱工作的政府规章,对依法推进陕西抗旱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5年11月19日,《陕西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经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标志着陕西地下水管理迈向一个新的台阶,将为调节地下水供求关系、规划地下水开发利用、规范地下水工程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在具体立法中,陕西省注重从水利改革发展的实践中研究问题,提升经验,不立“空法”“套法”,不断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2014年,率先在全国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管理体系,全面考核各级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获得全国第12名、西北地区第一名的较好成绩。
  
          不仅如此,陕西省还开展《取水许可实施细则》和《水资源费征收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并拟定《陕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批。还全面清理了陕西省水利厅起草实施并现行有效的10部水利方面地方性法规,并对陕西省实施水法办法、实施防洪法办法、水工程管理条例、水文条例等7部法规提出了修改意见。
  
          与此同时,组织开展汉丹江流域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及“回头看”活动和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有力维护了汉丹江河道管理秩序,确保了“一江清水供北京”。全面加强立法调研和普法宣传,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有效提高了水法规普及水平。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水价改革,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农村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省水利厅被省政府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办法》。五年来,先后对24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出具了正式审核意见,并及时向法制办备案,增强了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针对性。
  
          扎实有效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了“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主题宣传教育、“江河卫士”评选、“法律六进”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大型纪念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陕西”普法平台的作用,五年来先后以行政强制法、水利与法治、社会管理创新、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为主题,举办了12次省水利厅领导集体学法活动,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送法进校园活动先后走进多所中小学,送去水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增强了师生的水法律法规意识和水忧患意识。通过开展送法进村庄、送法进工地活动宣讲涉水法律法规,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