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建兴:深化水利改革 加强法治建设 为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动力和保障
03.06.2015 10:45
本文来源: 水利厅
一、从“四个全面”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水利法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四中全会又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为我们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水利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深刻阐述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关系,要求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2月27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协调抓好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改革举措,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提高改革含金量,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四个全面”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水利法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深化改革和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筹推进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大力推进依法治水进程,为加快我省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动力支持和法治保障。
二、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领导下,我省深化水利改革开局良好,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并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由29个减少到13个,精简55.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标体系已覆盖省市县,在全国考核中名列第七;农灌水价改革实现新突破,与省财政厅初步商定了国有水费补贴方案;小水产权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基层服务体系得到加强。但从总体上讲,我省各地深化水利改革进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地方改革气氛还不浓,改革力度还不大,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今年深化水利改革已进入爬坡攻坚阶段,各地要围绕省水利厅《实施意见》中十大改革举措,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切实抓好落实。一是继续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水利行业权力清单,逐步推行水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工作。二是强力推进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出台国有水费补贴办法,减轻农民浇地负担。强力推进灌区管理体制改革,今年先行搞好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同时积极开展县城居民阶梯水价改革试点,提出改革目标和具体措施。三是坚持两手发力,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全面落实2011年中省一号文件各项投资政策,出台我省重大水利工程融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水利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四是加强水权研究和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细化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守住“三条红线”,强化对市县级政府考核,健全水功能区和水源地水质评价和通报制度,编制完成全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及保护方案,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五是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水保监督管理与河湖管理体制改革,启动河湖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工作,出台水保配套政策法规,健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六是统筹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农村水利发展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民生水利“一县一法人”模式,全面完成10个小水试点县改革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管理体系。七是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机构及人事制度改革,分类推进水利事业单位和社团改革,进一步转变水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健全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督到位的水行政管理体制。各地要统筹各项改革举措,分清轻重缓急,明确改革线路图和施工图,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切实提高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效性和含金量。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进程
法治是当今社会最强音。加强水利法治建设,是加快我省水利现代化的保障和生命线。今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落实依法治水管水为重点,全面推进水利立法、执法、普法等工作,开创全省水利法治建设新局面。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决策是依法行政的核心。抓紧研究制定全面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合法合理、合乎民意。这是对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最基本的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懒政怠政、失职渎职行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水利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审批、干部选拔任用、财务预算管理、重大项目审批等政务公开,不断营造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务公开环境。二是切实加强水利立法调研。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调研力度,研究制定水利立法“十三五”规划。今年要重点推进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搞好法规规章清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水法规体系建设。要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作为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和法定程序来抓,加强对省水利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凡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上会研究、出台发布,并逐步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三要加大水政执法力度。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深化水行政执法体制,大力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改革,抓好各级示范点建设,下功夫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今年要组织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从严查处违法造成水土流失、违反水保方案制度、不依法履行水保治理义务等行为,依法查处一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要巩固汉丹江流域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成果,加大遗留问题整改落实力度,确保一江清水供津京。同时,要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加强基层水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水政监察能力和水平。四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年,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继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搞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水利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社会水利法治意识。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四、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越是在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越是要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意识,力争水利工程建设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扎实搞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监管的自觉性。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一票否决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落实到各项目法人和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搞好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等方面的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完善“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开展水利工程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同时,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格落实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责任,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本文来源: 水利厅
03.06.2015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