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咸阳、铜川、汉中、安康四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01.10.2015  16:41
(2015年9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为逐步实现我省设区市人大同步换届的要求,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调整为2017年3月底前进行,铜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调整为2017年2月底前进行,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调整为2017年2月底前进行,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调整为2017年1月底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