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水利局五项措施落实禁渔制度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28.02.2017  17:36
          汉中市水利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渔业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以落实禁渔制度为重点,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全市渔业资源保护,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水利局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针,增强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性认识,完善工作措施,认真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

          二是严格执行禁渔制度。3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市所有江河禁渔期,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各县区要建立巡查制度,开展与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电、炸、毒鱼等各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禁渔管理取得实效。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全面实施“河长制”为契机,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市、县(区)、镇(乡)、村四级管理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江河渔业资源管护主体责任,完善考核制度,形成渔业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四是实施水生生物养护。加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落实工程建设涉渔影响评价审查和补偿措施,科学有序开展鱼类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活动,促进水生态环境修复。

          五是增强保护意识。加大《渔业法》和水生生物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开展送法下乡和科技下乡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