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法院公开宣判案件 一毒犯获刑十四年
24.06.2015 21:14
本文来源: 法院
2014年10月22日,被告人蒙伟同张某在汉台区一酒店房间内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从蒙伟皮包内查获两个装有红色麻古药片的玻璃瓶,又从房间沙发下、衣柜等处查获蒙伟藏匿的冰毒,经鉴定,该毒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总重量为688.704克。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蒙伟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据介绍,此案系近十年来汉台区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类案件中持有毒品数量最大的一起。
被告人张文星、梁晓亮、王彬三人商谋,由王彬、梁晓亮共同出资7000元,张文星赴广东东莞购买毒品,三人平分吸食。2015年1月24日,张文星按约定从康县出发前往东莞,购买毒品后,2月2日,张文星随身携带购买的冰毒乘坐大巴至汉中,2月3日入住汉台区虎桥路某招待所。2月4日晚8时40分许,公安机关在对张文星入住的招待所进行检查时,当场从其衣物内查获疑似毒品白色晶体一大袋、两小袋,经鉴定,三袋白色结晶体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重量为42.674克。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张文星、王彬、梁晓亮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同时,该院还对被告人周风强犯妨害公务、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以来,汉台法院受理毒品案件11件,审结9件11人,毒品犯罪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该类犯罪常与黄、赌、抢、盗、枪甚至是黑恶势力犯罪等相关联,社会危害性极大。区法院通过集中宣判的形式在全社会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增强打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力震慑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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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6.2015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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