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法官:法官就应该这样
他们是娴熟驾驭庭审的主持人。法庭上,面对两造对立,他们居中裁判。但是他们并非只是简单的“坐”在中间。每一次庭审,他们都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公平合理、严谨有序的主持着庭审活动。他们不仅让双方当事人充分的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而且让当事人合理的释放了心中的憋屈。面对当事人情绪失控几乎要吵翻天时,他们异常的冷静。他们深知法庭是讲理的地方,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他们妙语巧言,对当事人进行抚慰,几句柔和而又不失力度的话语立刻就让当事人冷静了下来。一次次庭审下来,庭审秩序都是那么的井然,审判程序的法律效果在他们的掌控之中得到了最大的实现。
他们是耐心的倾听人与释明人。从承办一起案件到该案结案为止,甚至于结案后,当事人因为要向他们表明自己的意见或者询问某些法律问题而多次向他们诉说。不论来者是口若悬河,还是不善表达,甚或操外地口音让他们倾听起来感觉吃力,他们都会放下手中的工作而耐心的倾听,从来不会厌烦。对于当事人的疑惑,他们也认真而耐心的解答,他们深知当事人尤其是文化水平不高的当事人对法律可能知之甚少,所以他们在不违背工作纪律和原则的情况下,尽力去给当事人“普法”。一次不懂就再来一次,直到当事人对所问的问题能够明白。话不说不透,理不辩不明,他们不仅要善意引导当事人以保证程序的规范性,更要努力解开当事人心中的疑惑,而他们的耐心最终也获得了当事人的尊重。
他们是严谨的裁判人。他们平日工作兢兢业业,面对繁重的工作,他们经常加班加点。尽管如此,但他们从来不失工作的严谨性。他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案件,为了确保裁判的正确性,他们会坐在办公桌前大半天寸步不离的查阅资料。书记员办理的事项,他们会认真核查,他们自己完成的工作更是如此。尤其是在制作裁判文书时,他们为了使用合适的辞藻会反复的推敲,甚至于引发讨论和争论,直到文辞歧义排除为止。他们不满足于简单机械的完成工作,他们时刻都把自己的工作当成艺术品一样精雕细琢。
就是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朴实无华,但他们毫无疑问都是合格的法官。在我心里,他们是一群可爱的人,也是一群可敬的人。他们——我们的前辈们,让我们向他们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