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林:强化法治意识 坚持依法行政

26.12.2014  17:05

  强化法治意识 坚持依法行政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江泽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重要战略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是我们党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行动纲领。

      (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内容。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政府作为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主体。据统计,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政府机关执行的,改革任务也是借助行政执法方式推进实现的。政府的行政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的公信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是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关键环节。

      (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工作中面临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都要靠法律来调整规范和引领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核心是通过法律授权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经济规律、价格机制、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同时,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进行改革,充分利用宪法和法律提供的制度空间,确保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从而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效果如何,关键要看是否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可以最大限度地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完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法律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促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促进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有效监督和制约腐败滋生,有利于提升政府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狠抓政务公开和廉洁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我们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进一步加强改进政府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通过立法解决改革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激发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重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立法,对改革发展急需、人民群众期待、大政方针已定、实践经验基本成熟的建议,要优先立项、及早出台。要坚决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化倾向,对不适应新形势需要,不符合依法治国要求的规定,要及时修改废止。要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二)坚持依法决策。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方法,尊重客观规律,保证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群众路线,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决策,保证决策符合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坚持各项决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保证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特别是要健全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同时要严格落实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市、县区两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全力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等领域开展综合执法试点,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开。要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考试合格且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入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省政府各部门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责,全面提高执行力和执行效果。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最大限度地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所有政府信息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除有法定保密要求外,都要及时、准确、具体地公开。要推进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要依法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要完善公众申请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

(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同时,要依托我省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发掘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把法治和德治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道德教化作用,使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让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辅而行。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