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未解除 明日限行尾数2和7

12.12.2016  10:36

  西安网讯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我市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仍未解除,明日继续执行机动车禁限行规定。

  2016年12月12日,我市机动车牌尾号为2 和7 的机动车执行限行规定。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十区三县),禁限行时间为全时段(0时起)。 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止通行。特提醒广大司机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