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力保障公众健康

07.04.2015  12:04

  近日,市政府修订了《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预案》)并正式发布。预案的修订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实施企业停限产、机动车限行等各类大气污染源预警及应急措施,在空气质量指数“爆表”时,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可采取弹性工作制。

  《预案》中,按照控制分区和影响范围,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城镇预警、区域预警、全市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Ⅳ级)预警、黄色(Ⅲ级)预警、橙色(Ⅱ级)预警、红色(Ⅰ级)预警。《预案》中增加了蓝色预警,当150<AQI≤200时启动,与旧版本的预案AQI>200时启动黄色预警相比,预警启动的门槛大大降低。

  成立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指挥长,市政府新闻办、发展改革委等33个单位为成员单位。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应对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全市按照污染控制分区,统筹实施区域预警、响应。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职责,科学预警,区域联动。强化预警、应急措施及提前防范等宣传及舆论引导,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及自觉参与意识。

  《预案》细化了媒体在不同级别预警时应提醒公众采取的健康防护措施具体内容和各级各部门必须采取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如启动黄色(Ⅲ级)响应时开始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在督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非绿标公务车全部停驶的基础上,再停驶30%公务车等。启动红色(I级)响应时对国控、省控和市级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50%,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暂停生产,再停驶50%公务车等。同时增加了资金、物资、通信、医疗、监测预警能力保障和工作、值班制度保障。

  《预案》鼓励公众举报并给予适当奖励。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利用网站、12369环保热线、环保微信等公众监督平台,鼓励公众对各类大气污染源预警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对提供准确重大线索者给予适当奖励,对散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