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III级响应的公告
据空气质量预报,经环保、气象会商,12月31日-1月2日,受西南暖湿气流和逆温气象条件共同影响,我市空气质量以中度到重度污染为主,局地可能出现短时严重污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2月30日17时30分启动黄色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
根据《咸阳市商务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决定在全市商务系统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III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辖区5%以上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设备巡回检查工作,每日检查加油站、油库数量不低于3座,并于每日15时前向市局上报送巡回检查登记表。
相关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立即安排部署,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落实应急措施。应急期间,每日15时前上报应急响应巡查登记表,登记表拍照以图片形式传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电话13892092209,传真32081245)。
附: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及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登记表
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及安全生产工作
巡 查 登 记 表
咸阳市商务局 检查时间: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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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在 的 问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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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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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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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三份,市商务局、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被检查单位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