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关中地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21.12.2015  18:19

 

      根据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环保部环监局《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检查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环保厅要求各地加大现场督查力度,建立现场督查机制,根据污染天气预警,随时启动现场督查。

      12月19日,省环保厅派出三路督查组,分赴西安、宝鸡、渭南三市,按照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方式对当地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目前,关中地区所属五市两区(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中,铜川市已于19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IV级)预警响应,咸阳市政府于19日15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和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宝鸡市于20日21时启动雾霾三级应急响应机制,渭南市20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省环保厅要求各地环境执法力量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雾霾天气的影响。

        此次督查,重点围绕四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一是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措施落实情况。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关中地区水泥行业必须从12月15日零时起一律关停生产线,全面进行整修。对9家水泥行业检查发现已全面停产,停产整修要求落实较好。同时,各地也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对一些排放量大的涉气行业进行限产停产。二是高架污染源、大气国控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全省燃煤电厂、供暖企业、化工企业、焦化企业等涉气重点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已立案调查。三是成片散企业超标排放情况、城乡结合部散煤控制情况。进一步强化涉气工业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及国道、省道沿线两侧煤烟禁烧工作力度。现场督查中纠正31起散烧烟煤及焚烧生物质垃圾行为。四是对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物料堆场、运输车辆等突出面源污染问题检查情况。检查施工工地、物料堆场48处,物料堆场基本做到用篷布进行遮盖,现场有洒水车洒水降尘,但部分存在二次扬尘问题。

      据统计,12月20日当天,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21人次,现场检查企业460家,检查中发现有21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未实施停产限产企业1家,超标排放企业2家,未停止施工工地数7家,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数79家。

      针对发现的问题,对1家未落实停产要求的企业,采取停水、断电等措施强制实施停产。对2家企业存在的超标排污问题立案处罚,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启动按日连续计罚。对不严格执行“禁土令”的7家施工工地采取立即整改措施;对其他79个环境问题均按要求进行处理。

      据悉,此轮督查将根据全省空气质量预测情况预计持续到本月23日。我省将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动用各种“组合”手段,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非常之举把应急措施落到细到实,确保关中大气稳中向好,不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