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食用油专项整治:严禁三无或散装食用油上市

14.05.2015  12:48

    西部网讯(通讯员 陈晓棋)针对近期中央媒体涉及食用油质量安全有关问题的报道,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相关要求,从5月12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行动。严禁生产、流通等环节销售三无或散装食用油,禁止生产企业使用循环包装容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临潼辖区所有食用油生产(获证企业及小作坊)、经营单位。主要检查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用油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原辅料进货验收及登记制度、生产过程质量监管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

    食用油加工企业必须保证采购的原辅料进货渠道正规合法、生产工艺流程符合规定、出厂产品合格证明齐全、产品质量持续安全可靠。各项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食用油加工小作坊必须建立采购原料、来料加工及销售台账,严禁使用变质的原料或非法添加,生产工艺流程符合规定、产品质量持续安全可靠。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统一提供的包装物需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并要在其包装物粘贴简易标识上标明备案编号、作坊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原料名称、配料成分、加工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食用油加工小作坊加工产品,只能在加工现场零售,不得从事批发业务。

    食用油经营销售企业必须持证照经营,经营场所必须干净整洁,同时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生产者的资质和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健全进货台账。不得销售无包装、循环包装、无QS标志,无标签标识、超保质期等食用油,不得将大包装拆零进行散装食用油销售。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食用油生产企业“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及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食用物质等现象,将严惩不贷;对无生产许可、无登记备案的食用油生产加工单位,一律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关停、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