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服务法治陕西建设大局

04.03.2015  11:54
            《陕西日报》2015年3月4日(作者 宋觉)题: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服务法治陕西建设大局

西北政法大学的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决定了学校在法治中国、法治陕西建设中肩负着神圣使命,有很多工作需要扎实推进。通过此次结合实际的学习研讨,我对如何做好本职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
            第一,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法治人才
            一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法治人才培养的首位,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造就一大批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人才。二要按照“传道优先、高端引领、结构优化、全员提升”的工作思路,认真实施“长安学者”和“长安青年学者”高端人才计划,继续做好学校与实务单位人员互聘工作,精心打造专兼结合的高水平教师团队。三要深化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认真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发挥好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作用,努力为我省法治建设培养高端法律人才。四要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承担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的编写工作。五要持续深化与公检法司等实务部门的深度合作,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拓展实践教学领域,提高实践教学成效,完善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
            第二,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为法治国家和法治陕西建设提供全方位智力支撑
            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紧紧围绕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问题开展科研攻关,为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大厦添砖加瓦。
            在应用研究方面,紧紧围绕省委《实施意见》和赵正永书记重要指示,紧扣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从陕西地方立法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司法体制改革与地方法治队伍建设、中华法系与陕西法治文明建设、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涉外法律问题等领域切入,科学立项、调研论证、开展应用性研究,为法治陕西建设建言献策。
            在专项研究方面,积极主动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各系统开展横向合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使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第三,充分发挥社会服务功能,自觉服务法治陕西建设
            要继续发挥学校“四中全会精神教授宣讲团”作用,面向社会各界提供宣讲服务,使四中全会精神入脑入耳、深入人心。学校鼓励支持法学专家教授参与地方立法和政府决策,担任法律顾问,为法治陕西建设提供高水平法律服务。
            要充分发挥学校作为省委干教基地作用,以法治体系、法治理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思维、涉外法治为重点,科学设计班次、加大培训密度,对全省立法、执法、司法队伍开展分类培训和干部轮训。
            要成立教师法律援助中心,组建教师志愿者协会,发挥学生法律服务中心、法律诊所作用,继续坚持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学校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法学教师进入法治专门队伍,成为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在法治陕西建设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

(信息采集:刁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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