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立法先行

03.12.2015  11:14

      12月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集我省部分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就即将提请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的《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和省人大代表杜锡莹、张永利、严一宁等14位与会人员先后发言。 

 

        “之前就在网上通读了法规条文,今天又通过一上午逐字逐句的学习,让我对法规精神有了更深的认识。”强晓安代表对此次座谈会高度重视,作为西安市发改委主任,他有备而来。“我认为,修改草案中所规定的立法程序更加规范了,立法过程更加注重聆听基层声音了,对立法权限的划分也更加明晰、具体了。我建议,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西安被列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榜单’,希望条例更具有前瞻性,把创新改革内容也体现进去。” 
        杨正国是一位来自基层的企业家代表,说话直爽、掷地有声:“条例的制定需要更‘接地气’,要让更多的人畅所欲言、发表意见!写进条例的内容,一定要便于实施、落到实处!否则反而制造新的社会矛盾。”他在查阅条例修改前后对照表时欣喜地发现,修改草案增加了省人大常委会应当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制度、立法协商制度和基层联系制度,健全立法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机制等条款,他表示:“这种坚持民主立法的价值取向,值得称赞!今天的座谈会,就是一次集中民智、收集民意的过程!希望以后能有更多机会参与其中。” 
        同是来自基层企业界的于凤玲代表也表示,法规条文能否“落地生根”、产生实效,是检验一部法规是否为良法的核心要义,通过座谈,让她对立法精神有了新的认识。两位企业家代表表示,全民守法的前提是全民要知法、懂法,他们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宣传、注重培训,增强老百姓的法治观念。 
        贾生林、李秀萍、白世峰等代表对条例中所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法规溯及力、法规冲突适用规则等具体条款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草案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重点,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备案审查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更加细化、具体,对于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健全立法制度、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召开征求代表意见座谈会,是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形式,有助于动员组织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参与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法治社会建设如同盖大厦,有一份科学合理的设计图纸十分关键,法律法规就是设计图纸;符合实际的良法就像药方一样,能治病救人。”安东在座谈会结束时这样强调。他说,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前提,要实现良法善治,就要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调研、摸透情况、深入分析、反复讨论,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动员组织全民参与立法过程。他同时希望人大代表能珍视人大代表身份,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为提高陕西立法工作质量、加快法治陕西建设进程尽心竭力。 

 

     

(文:耿薇  图:范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