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法院公安通力协作 打击“老赖”初现成效

27.11.2014  12:47
  11月24日,经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广东省惠州市两级公安机关、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镇巴县人民法院协力配合,形成强大执行威慑,涉王太岳(化名)的四个执行案件全部实体执结。

  2013年9月,王太岳(陕西镇巴籍人)与4申请人签订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合同,后因其违约,4申请人先后诉至镇巴法院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返还服务费,经法院调解,其承诺向4人偿付违约金等计5.52万元。调解书生效后,王太岳销声匿迹,4申请人向镇巴法院申请执行,但其在镇巴并无财产。户籍查询显示,王太岳已通过“购房落户”形式迁往广东惠州,经委托惠州当地法院调查,亦未发现其财产线索。为逼其现身,该院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报请上级法院纳入公安协查范围,协查期间依法对4案中止执行。11月10日,接市公安局通知,在广东省惠州市发现王太岳的踪迹,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文璞当即带领3名干警赶赴1800公里外的惠州。在当地公安的协力配合下,摸排核实了具体住址,并将上班归来的王太岳予以司法拘留,王太岳坦言其购买机票时被告知上了“黑名单”,但还是抱有侥幸心理,没成想最终还是被执行干警和当地公安逮个正着。最终,被执行人王太岳主动与4申请人沟通,履行义务并取得4人谅解后,四案顺利执结。

  法官寄语:“老赖”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失信者寡助,守信者多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巧妙地伪装也无法规避应尽的义务,难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