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法院审理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试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彰

06.07.2016  01:38
        陕西法院网讯    6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会主办的“人民法院反家暴试点工作回顾总结暨反家庭暴法适用”座谈会在北京举行,雁塔法院因在“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和推行工作中作出了优异成绩,也作为受邀请的十个法院代表之一参加会议,该院西影路法庭副庭长郭天鲁作为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而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彰。

        2008年以来,在审理传统民事案件过程中,该院一直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积极救助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和儿童。制作下发了80多份人身保护裁定,极大打击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安全的蓝天。其中由该院制作的关于一起赡养案件中的人身保护裁定书,入选2015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该院通过庭审观摩、现场释法、外出宣讲等方式,在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广泛宣传,使辖区群众比较直观的了解到家庭暴力的危害和如何防范家庭暴力,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