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法院:狠抓精神文明建设 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近年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当中,做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塑造了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法院新形象。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被评为金台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在1月21日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金台区法院被命名表彰为2014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志着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实践文明司法。 2014年,金台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02件,审执结3204件,结案率94.2%。刑事审判工作注重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认真开展未成年人被告人心理辅导、社会调查和帮教工作,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加强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工作,使得被害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促进司法和谐。民商事审判工作以妥善化解各类纠纷为基点,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采取主动上门调解、邀请基层干部及当事人亲友参与调解等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以平和的方式予以化解;对必须判决案件,严格程序,彰显公正,注重防控风险,全面提高服判率。行政审判工作坚持支持依法行政、争取协调和解,加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执行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集中开展“执行突击行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为农民工讨薪“暖冬行动”,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执行氛围,在全力提高执结率的同时,狠抓执行到位率,执行程序性结案合格率100%。
突出为民工作主题,树立文明形象。 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全力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审判职能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 “三官一律进社区”等活动,深入村组社区,调解开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深入企业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针对管理缺陷提出司法建议。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为各中小学13000余名师生进行法制讲座。在解放军金河营区设立法律服务站,常年为部队官兵提供法律服务。抓好立案信访大厅窗口建设。进一步强化立案信访大厅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法律救助等十项功能,在显著位置公布法官便民直通电话,依法为符合条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充分发挥“喜丹法官工作室”品牌效应,对婚姻继承、民间借贷等288起案件,在立案阶段便实施调解。紧抓审判质量效率不放松,4次书面通报评查结果并集中讲评,对发回重审案件逐案剖析,全面增强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实行均衡结案管理模式,一、二、三季度的结案率分别达到40%、69%和80%。所有案件实现网上流程管理,智能监控,杜绝了超审限案件。2014年审判质效各项指标持续向好。
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文明团队。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聚焦解决“四风”问题,打造一支为民、务实、廉洁的法院队伍。从严治警抓管理,保持积极向上精神风貌。实行审务督察制度,对出勤到岗、司法礼仪、规范着装、开庭调解、信访接待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对干警上班期间外出的情况予以公示,形成优良的纪律作风。从优待警鼓士气,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邀请法学专家教授讲解新修订的法律,提高干警法学理论水平。组织干警进行体检,改善职工食堂环境和伙食质量。十里铺法庭副庭长张素被评选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到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表彰大会。
狠抓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拒腐防变意识;通过庭审视频监控、设立举报信箱、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等措施,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坚持“一岗双责”,严抓落实,强化审判人员规范办案、廉洁办案的意识。近年无人因违法违纪受到追究。
推行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全面推行,文件审批交办、案件预警督办、信息文书传送签发已成为办公办案的基本方式。加强法院官方微博发布、转发信息工作,开展庭审视频直播和图文直播,直播外出下乡办案过程,受到省法院关注和肯定。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提高司法透明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参加重大活动;对部分案件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网络直播,对全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充分发挥法院网站和官方微博的相关作用,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认真听取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拓宽了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