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学“禁令”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不放松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严肃纪律作风“15条禁令”。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于日常工作中。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深化“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最高检根据机关作风纪律实际,制定《规定》共15条,主要从严肃政治纪律作风、办案纪律作风、工作纪律作风、生活纪律作风和廉政纪律作风等方面提出禁止性要求。
该院检察长张鹏波对学习禁令规定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禁令的详细内容,准确领悟高检院对纪律作风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增强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要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权力与服务、地位与责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用更加严格的要求来监督自己。三要严格廉洁自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任何时候都要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四是要结合专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院干警要对照检查,令行禁止,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树立“底线”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注重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始终坚守共产党人和人民检察官的精神高地,筑牢廉洁从检、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五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纪律,自觉遵守纪律。院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15条禁令”的行为要坚决依纪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求每一位干警要把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和从严监督贯穿于机关干部管理始终,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提高纪律执行力,真正使纪律成为每一位检察干警不敢触碰的红线。真正使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作者: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陈涛 编辑:胡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