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首起跨区域集中管辖“民告官”公审

20.03.2015  14:39

  2014年8月,陕西省商南县湘河镇莲花台幢子沟组村民李志国与李长彦,因为林地的使用权发生了争议,湘河镇人民政府作出了确权处理决定,决定作出后,原告李志国不服起诉至商南县人民法院,将湘河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理决定。随后商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原告原告予以撤诉。今年1月1日,跨区域集中管辖“民告官”行政案件试点工作启动后,今年1月19日,洛南县人民法院收了这起行政诉讼案件。

  3月9日,原告李志国诉称,林权纠纷早就从2010年开始了,他在争议的林地已经经营了30年了,栽种了不少树木,第三人一直未出面阻拦。对此,第三人李长彦称,他有林权证常年又不在家,母亲制止李志国没有效果。2014年8月份湘河镇人民做出了林权确权决定。

  巡回法庭就近审理择日宣判

  3月19日中午,洛南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湘河镇人民法庭正式开庭,双方各自陈述了意见后,双方围绕原告是否属重复诉讼,是否应驳回起诉?被告作出的处理决定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使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进行法庭辩论。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随后将依法作出判决结果。

  庭审结束后,原告李志国对华商报记者表示,庭审公开、工作他很满意,如果审判结果自己输了官司,他还会继续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第三人李长彦也表示,他盼望法庭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行政案件制度管辖上的制度改革和试点,咸阳在去年已经开始实施,商洛做试点工作从今年1月1日起。为此,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洛南法院管辖丹凤县、商南县、商州区行政区划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商州区法院管辖洛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四个行政区域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跨区域审理是行政案件管辖的试点

  本案审理的审判长洛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周梦琳说,这起是商洛市基层法院受理受理的首起跨区域集中管辖“民告官”行政案件。之所以放在林权纠纷发生地进行审理,一方面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他们的讼累。另一方面送法进农村,也是一次普法教育。

  “以往在当地审理,可能来自各方面可能有的压力,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可以有效解决行政诉讼中的不当干预问题和行政案件不立不裁、过度协调、久拖不决等问题。能够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周梦琳说,从目前来看,受理案件的数额有了很大的增长,以往每年就十来个案子,元月份到现在已经受理了25件。

  3月19日,被告商南县湘河镇代理人熊伟说,这次是他第一次坐上被告席,很紧张,原来旁听过一些行政案子和民事案子,真正做被告席代理还是头一次。通过今天的开庭审理,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以后做任何事情时,都要树立法治思维,在法律意识下才能维护群众利益。通过这次开庭审理,教育了基层要学法、懂法、守法。同时也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华商记者陈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