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将于九月举行
人民网北京7月30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抓细抓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消费发〔2020〕82号)等文件落地见效,商务部将组织各地利用“金九银十”的传统消费旺季,举办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
据悉,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将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百座大中城市,组织万家重点企业、主要电商平台,共同举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商品服务同步促销、商旅文游购娱一体的“1+N”系列促消费活动,进一步释放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需求,为全年消费加速回补注入新动能;进一步优化市场供给,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优服务,促进消费持续升级;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人气,加快推进商业秩序全面恢复,畅通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据了解,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整体命名为“百城万企促消费”;活动时间为9月9日—10月8日;活动统一口号是“乐享消费 美好生活”。“百城”是指以各地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各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增速排名靠前的城市为主体;而“万企”是指由商务部组织各大电商平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地市及相关商(协)会推荐商品服务优、信誉口碑好、活跃用户多、吸聚效应强、促销经验足的零售、餐饮、电商等各类企业组成,统一开展促销、引导、宣传活动;“1+N”为1场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启动仪式,以及多个地区、不同主题的促消费系列活动。
商务部要求,“消费促进月”活动要做好重点资源遴选推荐、抓实各项活动实施落地、强化活动成效量化统计等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协作联动、宣传引导、防疫安全、对接报送等五项保障措施。通过接续全年、辐射全国覆盖城乡、涵盖全域、面向全渠道等,联动各地、协同各方,共同打造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开放创新的消费促进新平台。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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