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浐河滨河花园四期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浐河滨河花园四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浐河滨河花园四期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浐河东路以东,东三环以西,咸宁东路壳牌加油站以北,西安建筑工程技术学院及西安建筑工程专修学院以南。
项目概况:浐河滨河花园四期项目由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总投资3.5亿人民币,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已经于2011年6月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西浐灞发[2011]89号),同时于2014年7月28日同意该批复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项目规划占地7.2734 hm2,总建筑面积190918.67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59723.86 m2,地下总建筑面积为31194.81 m2,,绿地率45.2%,设置1295个汽车停车位,其中地面停车位531个,地下停车位764个。项目建成后将接纳居住户数约1520户,居住人口约5300人。小区规划以高层住宅为主,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商业用房以及其他辅助工程设施(地下车库、绿地和活动广场、道路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噪声,施工废水,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影响是短暂的也是多方面的。按法规要求进行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民用炊事燃料烟气及炊事油烟等;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包括风机、水泵、热交换站等;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在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按照西安市政府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排放和施工时间;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夜间施工,要提前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出具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渣与建筑垃圾一起运往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加强施工期人员生活营地的管理。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通过通风系统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保证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保地下车库内的污染物浓度达到GBZ2.1-2007《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污染物的允许浓度限值;地下停车场通风口应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远离人群生活区,同时以不影响周围景观为宜,停车场排气口附近绿化以低矮灌木为主,便于汽车尾气扩散;合理调度停车场车辆的停放,减少发动机工作的时间和在停车场行驶的距离,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车流高峰期应采取分流措施,减少汽车怠速运行,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2.5m高排气竖井排放,排气口设置应避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小区垃圾收集站的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小区建设生活污水化粪池,小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在建设时应预留预留项目区内的中水管道及中水接口,待浐河东路上的市政中水管网敷设到位且可引入中水后,利用市政中水进行小区绿化、道路、广场浇洒、水景补给、公厕冲厕等。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预防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主要为做好防渗工作,确保运营期污水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最大限度的对水源地进行保护。防渗分为污水处理构筑物防渗及污水输送管道防渗。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污水输送管道采用管道加管沟的输送方式防渗。
(4)噪声防治措施
地下车库出入口露天部分增设隔声罩,并应在出入口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轰鸣;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热交换站等设备布置在地下室内,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内墙面拉毛或用吸声材料处理,同时设置防振基础,安装隔振垫;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风机、泵、发电机等设备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所有固定设备均应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声基础上,风机进风口应加装消声百页窗,以此降低噪声影响;水泵采用软接头连接;项目商业建筑引进的商户在安装空调机组时,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位置应尽量远离居民住宅,对产生振动的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措施;临近东三环的7#、6#、8#楼,临近浐河东路的2#、1#、13#、12#楼住宅建筑的卧室均应安装隔声窗(降噪量约为20 dB(A))并合理规划室内布局。
(5)固体废物影响防治措施
设置1个垃圾收集点,放置若干个垃圾收集箱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送至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西安市总体规划、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总体规划,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可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获取相关信息。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索取,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环保大厦13楼,联系电话:029-87629812,联系人:覃 工。
建设单位: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9-88489123 联系人:马工
评价机构名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 邮编:71006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边可能受本工程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目前当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本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4)本项目需加强的环境保护措施;
(5)从环保角度出发,对本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6)对本项目建设有何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①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②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提出意见的有效时间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