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企业减负三十条 送浙企千亿“礼包”
浙江企业有福了!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30条高含金量很高的文件,将从税费、用工、用能、融资、用地、物流、外贸、制度性交易等八个方面入手,帮助企业降本增效。预计总体上可为浙江企业减轻负担1000亿元左右。这是记者昨天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省经信委主任张金如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省坚持以“企业为基”,在全国较早推出了降低企业成本“组合拳”,多管齐下助推企业降本增效,企业减负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的86.3%逐年下降到84.8%;利润总额增长5.02%,增速高出全国8.1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5.9%,高出全国0.4个百分点。本次《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提振发展信心。
《意见》主要有: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从今年5月1日起,浙江“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此外,将落实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简化优惠办理手续,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只需备案,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首先将精简归并“五险一金”,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原则上每2年调整1次。继续贯彻执行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下降政策。并允许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困难企业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同时,鼓励企业加大“机器换人”投资,每年减少生产一线简单用工50万人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8%以上。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今年起,浙江已对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4.47分。支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电价。对燃煤(油)锅炉电能替代改造完成后和自备电厂关停后的企业用电实行优惠电价。对非居民用户用气,省级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1元。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浙江将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新建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项目的企业、占地广的深加工农业龙头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作为“确属发展前景较好,但目前亩产税收贡献不大”的纳税人,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优惠。创新土地出让方式,下调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此外,根据《意见》,浙江省还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物流成本、外贸成本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张金如表示,这是近年来浙江省政府出台的政策含金量最大的文件之一,享受对象涵盖一、二、三产业的各类企业,覆盖范围广。据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预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000亿元。其中,直接降低企业成本500亿元,包括减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35亿元,社保缴费近80亿元,用电用气45亿元。间接降低成本450多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