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里讨论集体涨价 涨幅达100%以上
多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串通定价,说涨就涨 绘图辛刚
昨日, 陕西 省物价局召开机动车检测机构价格垄断案件处理结果,31家涉案单位被处罚5769561元。
机动车检测协会协商统一涨价
2015年11月15日,我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后, 西安 多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出现串通涨价,小型车辆由180元上涨到380元,大型车从280元涨到480元,此事引发多方关注。昨日,陕西省物价局召开此事件处理结果通报会。
据调查,2015年11月上旬在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西安分会的组织下,多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即在微信群内讨论集体涨价,并于11月25日、12月4日和12月11日三次召开会议,协商统一上调机动车检测收费标准、约定涨价时间,并通过制定罚则,督促各检测机构必须执行统一商定的最低收费标准。12月30日下午,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反垄断调查进展情况,宣布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西安分会及西安、商洛、杨凌等地机动车检测机构协议涨价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31家涉案单位被罚近577万
本案涉案单位32家,其中1家民间团体、1家省属事业单位、其他都是民营企业,且部分分布在西安郊县及商洛市、杨凌区。
按照《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依据当事人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中的不同作用及垄断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省物价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陕西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处以25万元罚款;对第一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免除处罚;对其他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或者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4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分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对其余2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分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6-8%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5769561元,全部收缴省国库。
拒不缴纳罚款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在31家被处罚的涉案单位中,处罚最多的一家罚款金额为40多万元。物价部门对拒不缴纳罚款的涉案单位有什么措施?
陕西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副局长韩东介绍说,4月12日,陕西省物价局已向涉案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在7日内送达,处罚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必须如数缴纳罚款,如拒不缴纳,则每日加罚3%滞纳金,一直罚到滞纳金累计与本金相同后,还拒缴,物价部门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已交钱车主可民事诉讼维权
昨日,不少市民询问,在涨价期间已经交钱检测,现在涉案检测机构被处罚,当时大家交的钱怎么可以要回来?昨日,陕西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副局长韩东就此表示,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建议在乱涨价期间,已经按照涨价后的价格交钱检测的车主,可依据此法规,向当地法院对涉案的检测机构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多举措监管市场自主定价
物价部门责令涉案机动车检测机构停止违法行为,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多项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自主定价后,如何避免此类串通涨价现象发生。韩东副局长表示,物价部门将多举措加强市场自主定价。一是加强明码标价制度,并要求企业承诺执行期。二是要求企业在涨价前要公示,对于过快过急上涨现象,要求企业核实公布成本。三是希望行业加强自律,提高经营者素质。本报记者郑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