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扎实开展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工作
04.12.2014 13:04
本文来源: 工商局
一、制定下发文件,安排部署工作。按照国家八部委和省市政府要求,5月16日,市工商局制发了《全系统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工作方案》,对全市范围内未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及名称中包含“担保”字样的公司开展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明确了清理规范的目的、内容及分工、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按照工作部署、摸底调查、清理规范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开展工作,并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清理规范前期,市局于4月29日转发了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和省局《关于做好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各分县局认真组织学习,依法履职,结合全市清理规范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落实工商职能,严把主体准入关。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市金融办、省工商局相关规定,依法加强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自2012年7月4日起,全市已全面暂停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本次清理规范中,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变更登记工作,不再允许企业名称中使用“担保”、“投资担保”、“信用担保”、“融资担保”等字样,对经营范围按规范用语作了统一核定,同时加强了公司变更登记时的要件审核。
三、规范与管理相结合,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一是逐户排查登记,摸清底数。市局印制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告知书》,要求各分县局对管辖区域内的相关企业建立基本事项登记簿,逐户发放告知书,深入细致进行宣传,明确告知办理流程,督促限期办理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二是严格广告监测,规范广告内容。8月21日,转发了市金融办《关于清理整顿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广告的通知》,依据监管职能加大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刊登广告的监管力度,并依法查处各类形式的违法广告,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积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公安部门,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未经前置许可擅自开展许可范围内经营活动的,配合金融监管机构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经营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四、下大力做好省局登记注册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移交、清理工作。8月中旬,省局将其注册登记的213户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移交市局,按照管辖共涉及莲湖、高新、经开、高陵等12个行政区、开发区工商局及县工商局。根据此情况,市局立即部署接收工作,制发了《关于做好省局登记注册非融资性担保企业移交接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接收方式、接收时限。8月18日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陕西省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落实的通知》,对省局登记注册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接收、清理和规范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9月10日,召开了各分县局、市局主管部门的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再次进行了专门的安排部署。
由于省局移交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数量多(占到全市总量的84.2%),情况繁杂,要求时限紧,其间存有书式档案交接、电子信息转录分配、工商所认领、地址核查、告知督促、名称变更需书面报送省局核准等诸多问题,特别是企业不配合、无强制手段等现实情况,造成清理规范工作开始时困难重重,不够顺畅。对此,市局统一协调,克服困难,想办法、下大力,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市局、相关分县局积极协调省局注册、企业监管、个体私营监管、信息中心等部门,做好书式档案的核对交接、电子信息的转录倒库、监管辖区的对应分配、错误资料信息的调整等基础性工作。二是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相关分县局、工商所对认领的省局企业其经营场所进行实地勘验。发现不属于本辖区管辖的,及时做好局与局间的书式档案移交,并通过市局信息中心进行电子档案划转和网上认领工作;发现地址查无、地址不详、地址不准确的,及时梳理,造册登记,并采取预警措施,做到心中有数。期间,市局清理规范办公室共发放《协调通知》5份,网上调整企业信息63户(次),摸清了企业存续情况,扎实有力推进工作。三是对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逐户发放告知书,要求限期按要求办理变更登记,并督促拆除、更换门头牌匾。四是针对辖区企业不同情况,采取集中讲解政策、上门核查约谈、反复与负责人沟通、帮助准备变更资料、指导转型等多项措施,“一户一策”抓好落实。五是开展随机抽查,定期通报讲评。市局先后4次赴分县局督导,7次“不打招呼”现场实地检查了高新、新城、莲湖、曲江等辖区内的49户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变更登记及门头更换工作,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和讲评。同时建立每周定期通报制度,先后下发11期通报,每期都对各局清理规范工作进度进行排名,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单位提出表扬,对落后单位进行点名批评,以促进工作的开展。
全市共有非融资性担保公司253户(市、区、县工商局注册登记40户,省工商局移交213户)。通过清理整顿,已变更名称且不再从事担保业务的有22户;办理注销登记的有5户;按规范要求已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的有142户;因地址查无、公安部门立案等原因,采取信息预警锁定措施的有84户。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4.12.2014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