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一小区车位遭强制出租 租期最短60年属违法

02.12.2014  10:18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最近,家住渭南市高新区政和苑小区的住户向记者反映说,他们小区的地面车位大部分都被强制“出租”,而租期最短要60年,收费也从2万多到4万多不等。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在渭南市高新区政和苑小区里,不少业主都向记者提供了自己当时和开发商签定的车位租赁合同。

小区业主:“原来那个绿化带现在划成车位了,要求出售(租),一个车位就是四万多块钱,我们现在对这个很不满意。因为这个面积(车位)应该是我们业主的公摊面积,他不能拿这个来收我们的费用,并且费用还收的很高。

业主们说,这个小区有住户1000多人,将近300个地面停车位。当时买房时,开放商承诺地面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免费使用 。可不知怎么回事,从今年6月开始,免费车位大部分都按60年到70年出租了。小区业主委员会多次和物业、开发商协商都没有结果。随后记者以业主身份向开发商盛和地产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当问到这些地上车位是否属于公共资源?地产公司有没有权利出租这些车位时,对方避而不答,只是强调他们出租年限长也是有原因的。

盛和地产有限公司 相关负责人:“因为车位不像房子能办房产证,它不办房产证但是它有使用权,直接捆绑到你的房子上,就和终身是一样的。

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 董少峰:“根据物权法的第47条的规定,占用小区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设立的车位,属于业主共用,不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没有权利对它进行私自处分,没有权利对他进行出售或出租,更谈不上收取相关费用的问题。

根据国家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所有租赁物品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律师建议跟开发商签订合同的业主,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