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临渭: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开展

24.10.2014  21:48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机构,制定方案,认真开展评查,保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常态化开展。

该院专门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先后颁发了《开展专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对上级政法委交办至今未息诉罢访的案件;反贪反渎部门立案后作撤案处理的案件;侦监部门批捕后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扣押涉案款物当事人有反映的案件;以及所有涉检的上访案件等。由专人负责,逐案作出评查结论,写出专题报告,交检委会或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共同商讨,找出案件存在的瑕疵,提出纠正意见和改进措施,从而杜绝错案的发生,从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评查要求做到:评查工作常态化,评查标准规范化,评查方式多样化,评查结论刚性化。把个案评查结论记入干警档案,作为检察人员奖惩、职级调整、岗位变动的重要依据,以增强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运用和实效转化。

(作者: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  王小舟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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