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渭河流域管理局首次举行水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24.09.2015 08:34
本文来源: 水利厅
由省渭河流域第一水政监察大队(渭南河务局)办理的杨国旗渭河渭南段违法采砂行政处罚案,是省渭河局依据《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出的第一批河道采砂行政处罚案。经办案人员调查取证,自渭河实施禁采后,杨国旗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一直间断进行违法采砂,严重影响河道工程安全,河道堆砂1.2万方,违反了《条例》第47条之规定,拟按照《条例》第68条之规定对其作出30万元的处罚。并依法送达了《水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听证告知后,在有效期限内提出了听证申请,省渭河局及时受理申请,经过组织筹备,将听证的时间、地点依法通知了当事人,并进行了社会公告。
听证会在省渭河局水政监察支队的主持下,严格按照《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有关听证的程序进行,案件承办人员就违法行为人杨国旗违法采砂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建议进行陈述,并提交现场勘察、调查笔录和照片等相关证据;杨国旗对证据进行质证,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随后听证主持人分别对调查人员和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当场制作了听证笔录,进行了签字确认。
通过本次听证会达到了辨明违法事实、公开执法行为、听取陈述意见、和谐执法及宣传法律法规的目的,达到了查处一处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当事人杨国旗的亲友及省渭河局所属大荔、华阴、华县河务局、库区水文局等单位执法负责人及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了旁听。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4.09.2015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