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法院:树立渭南标杆 践行司法为民

15.10.2014  12:43
        陕西法院网讯    10月12日《渭南新闻》在“渭南标杆评选推荐活动人物展播”中以《法槌铿锵  玫瑰绽放》为题对临渭法院优秀法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海凤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该片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共鸣,塑造了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刘海凤同志是渭南市委政法委和渭南中院共同推荐的全市标杆人物,此次渭南标杆评选活动是渭南市委宣传部组织,旨在全市掀起“人人崇尚身边标杆、人人学习标杆事迹、人人践行标杆精神”的热潮,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加快渭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刘海凤同志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把学习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积极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她注重法学理论学习和学术研讨的探索。多年来,她撰写案例分析及论文多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多年的学习使她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具备颇强的审判实践能力。

        在审判工作中,刘海凤同志始终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自觉树立一名法官的良好形象。她时常告诫自己:法官应当以忠于法律为天职,追求公平正义为己任,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甘于清平。她深知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群众赋予的,维系着党的威望,维系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她坚持恪守原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的本色,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