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健全救助体系 兜住民生保障底线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扶危济困,重在立行,近年来,福建省漳州市民政局以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抓紧“补短板”“扫盲区”,加大投入,健全机制,鼓励参与,落实责任,编织好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安全网,牢牢兜住民生保障底线。
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低保的钱一年比一年多,真的是让我们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家住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宏道村的低保户陈某说。
近年来,漳州市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加大民生保障力度。2015年,漳州市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2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300元。城市低保标准芗城、龙文、龙海、漳浦、长泰、东山(含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云霄、诏安、平和、南靖、华安和常山开发区提高到每人每月492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487元。全市现有城乡低保(五保)对象15.99万名,今年1月-10月,该市共支出低保资金3.4亿元。
救助机制日趋完善
“阿义身患重病,长期卧床,爱人又有残疾,干不了农活,平时都得靠亲戚接济过日子,我同意选他为低保户。”村民代表老周率先举手表示同意。“大家有什么意见,都可以提出来。民主评议推荐低保户,就是要大家一起评一评,议一议。”在现场监督的纪检委员小方提议大家畅所欲言,有意见在现场及时沟通。在云霄县东厦镇荷中村的低保户民主评议会上,34名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和东厦镇的4名纪检委员,一起现场见证了36名低保推荐对象的产生。“通过民主评议票决,可以有效地防止‘关系保’,让低保在阳光下运行。”东厦镇纪检书记表示。
近年来,漳州市积极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低保民主评议票决制,通过公开评议、村民代表票决、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扩大了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确保救助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目前,该市已实现农村低保民主评议票决制全覆盖,还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已全部成立核对机构,提高了救助工作的精准度。并建立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杜绝干部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
临时救助工作初见成效
“这笔救助金真是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龙海市九湖镇林前村的郑斯婷说。原来,她的母亲郑宝珠由于误食了草鱼胆中毒住院,病情危重,虽经抢救脱离危险,但巨额的住院治疗费用却让原本就是低保户的郑宝珠一家负债累累。漳州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为其启动临时救助机制,市、县两级共给予1.1万元的救助,再加上新农合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和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帮助郑宝珠一家渡过了难关。
近年来,漳州市民政局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把临时救助资金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市级按每年200万元筹集,县级按辖区内户籍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3元的标准筹集。在乡镇(街道)设立“救急难”窗口,急难对象主动发现、快速响应,“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及时有效地保障了城乡群众在遭遇突发性、急迫性、临时性困难时的基本生活。今年前三季度,该市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906.88万元,救助7779人次;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647.18万元,救助18.66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