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细化落实环保目标责任

28.04.2015  11:32

  近日,潼关县人民政府,将渭南市人民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落实到全县6个镇政府、29个政府工作部门、23个企事业单位,印发了《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2015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通知》(潼政办发〔2015〕23号)和《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潼政办发〔2015〕22号)两个文件,贯彻执行。

  两个文件的下发,进一步重申了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一把手是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全县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工作要求、考核办法和问责制度,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要增强忧患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扎实做好实施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