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率先按学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记者日前从省征兵办了解到,从今年起,我省将在全国率先推出按学历优待(即按入伍人员学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四个一批”退伍安置政策,取消原有的按城乡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全省征兵工作地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按学历优待分为:本科以上3500元/月,本科生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所需资金均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全额下达。
“四个一批”退伍安置政策为:大学生退役士兵和立功受奖退役士兵,在有编制的前提下,政法干警招一批、专武干部招一批、村(社区)干部招一批和其他公益性岗位招一批。
雁塔区人武部政委李剑介绍说,以雁塔区为例,一名本科生入伍两年,除拿到7.2万元的学历优待金外,学费补偿代偿、津贴费、退伍补助金、养老保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军地补助加起来,约18万元。省征兵办负责人说,按学历优待的政策不以城乡地域差别发放优待金,更加看中兵源自身素质,有利于吸引更多高学历人才报名入伍。
大学生入伍退役均享受政策优待。入伍的大学新生和在校生,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大学毕业生入伍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记者:齐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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