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督政查企促落实 见人见事见责任

26.04.2017  09:31

4月11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情况。省委继去年在榆林开展环保督察巡查试点的基础上,日前,启动了对西安、延安、安康的环保督察。中央和省委常态化开展环保督察,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针对环保督察方面公众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成文。

记者:去年我省在榆林开展了环境督察巡查试点,都取得了哪些成绩?对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积累了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王成文:基于榆林地理区位、产业结构、突出环境问题治理的特殊性,省委、省政府经过综合考量、认真研究,决定在榆林进行省级环保督察试点。通过扎实的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和整改落实等环节,榆林督察试点取得了较好成绩。督察组进驻期间,与榆林市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共61人进行个别谈话,走访市级部门19个,现场核查企业80余家,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203件。截至去年年底,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举报问题全部办结,共取缔关闭企业178家,停建停产整治381家,责令限期改正99家,立案处罚374家,罚款3959万元,司法立案2件,拘留4人,约谈32人,问责48人。通过榆林的督察试点,明晰了督察属性,明确了督察重点,规范了督察流程,对全面开展省级环保督察积累了经验。

记者:为确保今年省级环保督察取得好的成效,前期我们都做了哪些方面的准备?

王成文:一是组建了强有力的省委环保督察组。组长由正厅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省环保厅现职副厅级干部担任;组内成员综合考虑工作开展的各方面因素,以长期从事环境监管执法的省市环保干部为主,其他成员从省级与环保关系密切的有关部门抽调得力干部组成。这样的人员配置,增强了督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拟定了扎实细致的《督察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督察业务培训。为提前做好督察功课,我们举办了督察工作培训班,编印了《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法律法规制度汇编》和《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手册》,对督察方式进行了模块化、程式化设计,细化了督察流程、日程安排和模板范式,并对督察组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明工作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培训了一批后备督察人员,为下一批督察做了人才储备。三是提前摸排了一些问题线索。组织人员提前深入三市进行摸排暗访,并根据12369环保举报信息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梳理出一批环境问题线索,确保了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记者:环保督察以问题为导向,如何才能做到让被督察对象自觉、诚恳、真心接受发现和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护短?

王成文:环保督察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要敢动真格,见事见人见责任。这就要求督察过程必须严谨深入,督察反馈意见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认为,督察中要念好高、严、实、细“四字经”。“”,就是高标准,督察工作中不论是履职履责的考量,还是环境问题的定性,或是有关责任的划分,都要坚持在标准上求高,尺子上求紧,不能松动,不能降低。“”,就是要严格按照督察流程、细则、方案开展工作,确保督察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无遗漏、无差错,就是要严格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中省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制度要求,认真研判问题,依法界定责任,科学提出意见。“”,就是要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督察工作,确保指出的问题都有具体数据、取证、案卷和材料支撑,客观准确。“”,就是要做过细的工作,对每个环节都要提前熟悉并完善方案设计,防止出现纰漏。例如,与市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个别谈话,本身就是强化环保意识的过程。要提前收集掌握与谈话领导相关的环境问题,通过谈话既要了解被谈话人对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也要引导被谈话人甩掉“思想包袱”,不怕“揭盖子”,不怕“讲丑事”,正视问题、改进问题。又如,在与被督察对象交换意见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督察对象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沟通,达成一致。确保被督察对象诚恳接受、全面整改、依法问责。

总之,环保督察是手段,不是目的。要通过督察聚焦问题,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同时,主要是有力推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绿色发展。

记者:开展环保督察,要达到的目标和效果是什么?

王成文: 关于要达到的目标和效果,我认为有三个方面:一是强化问题导向,就是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推进中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位;二是强化责任导向,就是从具体问题倒查工作责任,严格依法依规追究处理,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震慑,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质量导向,就是在摸清环保工作现状,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上,狠抓整改落实,推进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和环境质量的更快改善,为我省追赶超越不断筑牢生态环保屏障。记者 康传义